“补缴税款+有效合规”可争取无罪,司法解释明确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5-03-05    来源:网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引起了广泛关注。该解释于2024年3月18日正式发布,并于次日即2024年3月20日起开始施行,为办理危害税收征管的刑事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指导。

《解释》中特别指出,对于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并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行为人,如果其能够积极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并且进行有效合规整改,那么可以从宽处罚。在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下,甚至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若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则不作为犯罪处理。

此外,《解释》还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限缩罪名范围,明确将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而虚开,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行为排除在该罪名打击范围之外。同时,提高了量刑标准,并明确了挽损合规从宽的具体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解释》肯定了在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中,除了传统的“正面对抗”的辩护方式外,还存在另一条有效的辩护路径,即通过“补缴税款+有效合规”的方式实现从宽处理。这一路径为涉案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和辩护空间,有机会争取无罪、免于刑事处罚或降档量刑等成果。

据悉,利用这一挽损合规从宽路径,即便是虚开价税上千万的案件,也有机会争取到无罪的处理结果。这一规定无疑为相关涉案人员带来了新的希望和辩护策略。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分别通过《法律适用》和《人民检察》发布了《<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对《解释》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作者:兰迪广州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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