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纠纷“胜诉”捷报,成功对抗大热IP获得地板价判赔
今日,兰迪广州数字经济与文娱法团队承办的国内大IP起诉某短剧发行方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获得法院支持极低金额的判赔,达到“胜诉”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方系国内知名网文IP平台,本案涉及IP曾被改编为国内男频权谋热播剧。该案中,原告主张损失为200万,维权费用超过6万元,并在开庭前和解阶段、庭后和解阶段,仍然坚持不低于100万的和解金额。
距离开庭不到一个月,当事人紧急委托本团队。我方仔细研判相关证据后认为,该案判决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我方介入后多次与法院沟通反映作品名称的使用方式与商标性使用的区别、短剧创作情况、短剧投流模式弱化IP贡献等多个主张。
我们于2025年1月17日凌晨4点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判决书,法院在说理部分亦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认定涉诉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本案赔偿金额(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合计)3万元,仅为诉请金额的1.46%。

与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对于IP价值、短剧行业的营利模式以及司法判赔的证据规则的相关理解尤为重要。
我们深耕短剧行业,持续为国内TOP5的短剧公司提供相关海内外维权及侵权抗辩诉讼、合规审查等多类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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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迪广州刑事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