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网警重拳出击,涉案8.7亿“网络水军”被严打
近期,广东网警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及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的部署,对刷量控评等“网络水军”犯罪活动进行了集群打击,成功摧毁35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192名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8.7亿元。
在电商领域,佛山网安部门发现陈某达等人打着“千万级操盘手”的旗号,利用专门刷单平台为网络电商提供有偿刷单刷量服务。他们通过发布商品链接及刷量任务,对接“刷手”完成虚假交易和评论,严重扰乱了网络环境和市场秩序。在一次收网行动中,警方成功打掉3个犯罪团伙,捣毁4处窝点,涉案资金流水达1.8亿余元。
深圳网安部门则发现郑某等人开办的网络科技公司,专门针对网上评选活动提供刷票服务。他们冒充评选组委会工作人员,非法套取被评选人信息,并为客户有偿提供网络评选刷票、操纵投票服务。在一次打击行动中,警方抓获47名涉案人员,查获非法套取的电话号码18万余组,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清远网安部门也发现姚某华开办的网络科技公司,专门提供虚假“转评赞”等刷量控评服务。在一次联合收网行动中,警方抓获10名嫌疑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广东网警表示,将继续聚焦“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刷量控评”等四大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发起多波次凌厉攻势,以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压缩“网络水军”的生存空间,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对于“网络水军”等虚假流量可能构成的犯罪行为,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以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对此,互联网广告商应高度重视虚假流量等问题,做好相关合规审查措施,以确保业务的平稳发展。
作者:兰迪广州刑事团队